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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四章 王昌龄:把风沙与冷暖写进诗里(第1/2页)

开元初年的河东太原,春旱得厉害。地里的麦子蔫头耷脑,王昌龄握着锄头,胳膊肘上的汗顺着皱纹往下淌,滴在干裂的土块上,“吱”一声就消失了。

那年他刚二十,手上的老茧比村里最老的庄稼汉还厚——爹死得早,娘身体弱,家里三亩薄田,全靠他一锄头一锄头刨着过活。

他跟别的庄稼汉不一样。傍晚收工,别人都围在村口赌钱、闲聊,他却抱着本翻烂的《诗经》,坐在门槛上读。娘看着他的背影叹气:“儿啊,咱就是种地的命,读那些没用的干啥?”

王昌龄合上书,望着远处的太行山,眼里亮闪闪的:“娘,我不想一辈子只种这三亩地。我想出去看看,看看书上写的玉门关、长安城,到底长啥样。”

谁也没料到,这小子真敢折腾。二十二岁那年,他把家里的田托付给邻居,背着个布包袱就走了,先去嵩山学道——不是为了成仙,是听说山里有位老秀才,能教作诗。

在嵩山待了三年,他跟着老秀才读屈原、学汉赋,连砍柴的时候都在琢磨诗句。有回砍柴砍到手指,血流了一手,他却盯着血珠落在青石板上的样子,嘀咕:“能不能写‘血点寒松色’?”

老秀才知道了,拍着他的肩笑:“你这孩子,真是个作诗的命。”

二十六岁,王昌龄离开嵩山,去了并州(今太原)。那时候并州靠近边塞,常有当兵的路过。他常去城门口的酒肆,听那些老兵讲边关的事:讲青海湖上的云有多低,低得能压着雪山;讲玉门关的风有多烈,能吹裂人的骨头;讲将士们穿着金甲打仗,打了十年,金甲上的花纹都被黄沙磨平了。

有天晚上,他在酒肆里碰到个老兵,老兵喝多了,哭着说想家里的媳妇。王昌龄看着窗外的月亮,那月亮又大又冷,跟村里的月亮完全不一样。他想起老兵说的玉门关,想起那些没回家的将士,拿起笔,在酒肆的墙上写:

“秦时明月汉时关,万里长征人未还。但使龙城飞将在,不教胡马度阴山。”

写完,满店的人都安静了。老兵走过来,指着墙上的字,泪流满面:“就是这话!就是这话啊!”

那时候他就知道,要去边塞。不是为了当官,是为了亲眼看看那些老兵嘴里的风景,亲身体会那些藏在风沙里的喜怒哀乐。二十七岁那年,他西出玉门,真的到了边关。

刚到边塞的时候,他差点没挺过来。白天太阳晒得地面发烫,脚踩在沙子里,像踩在火上;晚上冷得能冻掉耳朵,裹着两层羊皮袄都不管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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